主题: 南玻A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18-05-02 1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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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玻A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玻集团”)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
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 数据,现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
(一)事实情况
在 2017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公司发现 2014 年公司存在一笔当年收到但当
时未做适当会计处理的用于人才引进的政府补助专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有关事
实情况如下:
2012 年至 2013 年中,为吸引南玻集团在宜昌地区进一步扩大产业投资,
将精细玻璃及超薄电子玻璃等项目落户当地,宜昌政府与南玻集团签署有关协议,
约定当地政府向南玻集团所提供的各项相关产业扶持配套政策优惠。其中,包括
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向南玻提供一笔金额为 17,100 万元的政府专项资金补助用
于南玻集团在宜昌地区人才引进与安置。根据该等协议约定,公司委托全资子公
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南玻硅材料”)收取该等资金,宜
昌高新区管委会亦依约定于 2014 年全额向宜昌南玻硅材料拨付该等资金款项。

现经了解,宜昌南玻硅材料收到宜昌政府给予公司的上述补助资金后,未经
公司董事会依法批准即立即全额转给宜昌鸿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鸿
第 2 页共 6 页
泰”)。经查,宜昌鸿泰系一家由本公司部分前高管等自然人共同持股间接控制的
公司,与本公司并无股权关系。上述资金划转事项未根据《证券法》、《公司法》、
《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等公
司有权机关审议批准。宜昌南玻硅材料按代收代付款项进行了会计处理,当年南
玻集团本部及合并层面并未进行任何会计处理及报表披露。
在发现上述事项后,公司及时就该等资金的来源、性质等相关事项向有关第
三方进行了核实确认,并与聘请的法律和审计专业机构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力求
客观公正地从法律和会计角度评价该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结论
公司经与法律与审计专业机构多次沟通,结合对协议文件分析、与政府相关
部门的现场访谈确认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专业机构
的建议确认:该项资金系当地政府基于南玻集团在宜昌投资给予南玻集团的专项
资金,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协议中的专项资金构
成一项政府补助,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应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确
认费用同时结转当期损益,故本期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经综合分析并依据上述调整事实认为,上述事项对公司历史报表和数据
产生影响,对公司目前和未来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不会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上市公司,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董事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和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上述公司历史遗留的会计处理差
错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予以如实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尊重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遵照监管
机构的指示做好后续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会计处理
鉴于上述事实情况,经公司与审计专业机构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会计复核,根
据审计师建议对相关会计事项进行了有关调整,具体如下: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第 3 页共 6 页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更正前 更正数 更正后 其他应收款 25,973,156 167,580,000 193,553,156 流动资产合计 1,352,768,297 167,580,000 1,520,348,297 资产合计 15,116,808,305 167,580,000 15,284,388,305 递延收益 444,909,519 171,000,000 615,909,519 非流动负债合计 870,756,671 171,000,000 1,041,756,671 负债合计 6,599,760,155 171,000,000 6,770,760,155 盈余公积 817,132,731 -342,000 816,790,731 未分配利润 3,978,560,834 -3,078,000 3,975,482,8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212,161,765 -3,420,000 8,208,741,765 股东权益合计 8,517,048,150 -3,420,000 8,513,628,15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5,116,808,305 167,580,000 15,284,388,305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更正前 更正数 更正后 其他应收款 116,224,370 167,580,000 283,804,370 流动资产合计 2,180,193,184 167,580,000 2,347,773,184 资产合计 15,489,600,160 167,580,000 15,657,180,160 递延收益 383,599,103 171,000,000 554,599,1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93,130,675 171,000,000 2,764,130,675 负债合计 7,840,708,683 171,000,000 8,011,708,683 盈余公积 859,122,330 -342,000 858,780,330 未分配利润 3,431,556,565 -3,078,000 3,428,478,5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645,810,997 -3,420,000 7,642,390,997 股东权益合计 7,648,891,477 -3,420,000 7,645,471,47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5,489,600,160 167,580,000 15,657,180,160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更正前 更正数 更正后 其他应收款 33,229,149 167,580,000 200,809,149 流动资产合计 2,477,785,508 167,580,000 2,645,365,508 资产合计 16,979,235,630 167,580,000 17,146,815,630 递延收益 422,993,254 171,000,000 593,993,2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91,402,391 171,000,000 2,062,402,391 负债合计 8,846,624,611 171,000,000 9,017,624,611 盈余公积 888,850,230 -342,000 888,508,230 未分配利润 3,576,949,573 -3,078,000 3,573,871,5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7,812,335,004 -3,420,000 7,808,915,004 股东权益合计 8,132,611,019 -3,420,000 8,129,191,01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6,979,235,630 167,580,000 17,146,815,630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第 4 页共 6 页
更正前 更正数 更正后 其他应收款 3,574,791,409 167,580,000 3,742,371,409 流动资产合计 3,643,881,335 167,580,000 3,811,461,335 资产合计 10,189,538,990 167,580,000 10,357,118,990 递延收益 11,167,800 171,000,000 182,167,8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7,721,245 171,000,000 408,721,245 负债合计 4,427,949,113 171,000,000 4,598,949,113 盈余公积 831,678,091 -342,000 831,336,091 未分配利润 1,465,993,536 -3,078,000 1,462,915,536 股东权益合计 5,761,589,877 -3,420,000 5,758,169,877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0,189,538,990 167,580,000 10,357,118,990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更正前 更正数 更正后 其他应收款 4,283,715,036 167,580,000 4,451,295,036 流动资产合计 4,680,005,620 167,580,000 4,847,585,620 资产合计 11,191,119,665 167,580,000 11,358,699,665 递延收益 10,543,800 171,000,000 181,543,8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10,543,800 171,000,000 2,381,543,800 负债合计 6,031,080,857 171,000,000 6,202,080,857 盈余公积 873,667,690 -342,000 873,325,690 未分配利润 806,232,151 -3,078,000 803,154,151 股东权益合计 5,160,038,808 -3,420,000 5,156,618,80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1,191,119,665 167,580,000 11,358,699,665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更正前 更正数 更正后 其他应收款 3,863,121,029 167,580,000 4,030,701,029 流动资产合计 4,165,979,390 167,580,000 4,333,559,390 资产合计 10,987,532,324 167,580,000 11,155,112,324 递延收益 12,035,040 171,000,000 183,035,0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92,035,040 171,000,000 1,563,035,040 负债合计 6,152,089,076 171,000,000 6,323,089,076 盈余公积 903,395,590 -342,000 903,053,590 未分配利润 451,182,587 -3,078,000 448,104,587 股东权益合计 4,835,443,248 -3,420,000 4,832,023,24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0,987,532,324 167,580,000 11,155,112,324
(二) 利润表项目
1、 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14年度
更正前 更正数 更正后 资产减值损失 25,270,581 3,420,000 28,690,581
第 5 页共 6 页
营业利润 813,964,641 -3,420,000 810,544,641 利润总额 901,282,489 -3,420,000 897,862,489 净利润 857,464,732 -3,420,000 854,044,7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1,353,030 -3,420,000 787,933,030
2、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14年度
更正前 更正数 更正后 资产减值损失 2,961 3,420,000 3,422,961 营业利润 484,062,166 -3,420,000 480,642,166 利润总额 483,574,334 -3,420,000 480,154,334 净利润 493,036,724 -3,420,000 489,616,724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出具
了《关于对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报告结论为:“我们认为南玻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他原因引发的追溯重述符合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有关的规定,南玻公司已对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报表的事项进行了
追溯调整。”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和意见
(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然系前任高管及其主要
负责人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切
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第 6 页共 6 页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然系前任高管及其主要
负责人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公司进一步加
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然系前任高管及其主
要负责人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
积极采取后续必要措施,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南玻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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