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姜洋:推动《期货法》立法 加大金融对外开放
2018-08-12 15:03:20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股票我为王
发帖数:74822
回帖数:5844
可用积分数:14673344
注册日期:2008-02-24
最后登陆:2020-11-06
主题:姜洋:推动《期货法》立法 加大金融对外开放


  “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增强对大宗商品定价权,需要积极推进《期货法》立法进程。”证监会原副主席姜洋在11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
  姜洋表示, “一带一路”建设与金融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紧密相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和工业品资源占全球的比重较大。目前国内发展需要的大宗商品里面,有很多来自于“一带一路”国家,部分品种在国内期货交易所有相关的合约上市。比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天然橡胶产量占全球的91%,棕榈油产量占全球的88%。
  但是国内交易所缺乏全球定价权,比如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棕榈油期货交易量远远超过马来西亚交易所的棕榈油期货交易量,但是在国际上没有相应的定价权。类似的还有橡胶。
  姜洋强调,如果金融开放程度不够,拥有再大的商品期货的交易量,在定价权方面也会有较大差距,否则大量大宗商品进入国内,也仅是一个单一的效应。虽然满足了生产需要,但是满足不了制定规则的软实力的需要。
  “我们在开放过程中面临一定挑战,观念还是要加快转变。”姜洋表示。
  姜洋进一步表示,此前国内的对外开放较为关注欧美市场,而忽视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的开发,未来的工作可以关注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是,国家政策要考虑充分发挥目前已经在沿线国家扎根的生产贸易企业优势;第二是,在沿线国家设立交割仓库,促进当地实体经济和中国经济的融合;第三是,进一步吸引沿线国家投资者进入。
  更为重要的是,解除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市场的顾虑。“目前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市场还有一些顾虑。问题在哪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期货法》尚未出台。”姜洋表示。
  姜洋进一步表示,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外资参与者担心一旦发生民事纠纷该如何解决,因此亟待《期货法》的亮相。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