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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国首份风电“竞价”标准细则正式发布
广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和《广东省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这是继国家能源局在今年5月提出推行竞争方式配置风电项目后,全国范围内公布的第一份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实施细则。
按照要求,广东省海上及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基本原则是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上网电价。
办法明确,凡纳入《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但未在2018年5月18日前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从2019年起新增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均需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确定投资主体和上网电价。具体包括两类项目:一是已确定投资主体但未在2018年底前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二是在2018年5月18日前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分别对前一类项目确定上网电价、开发排序,对后一类项目确定投资主体、上网电价、开发排序。
参与配置的陆上风电项目包括原则上纳入广东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并完成一年以上测风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
今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的意见。相较此前,此次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的就地消纳条件分值均有所提高,同时负责指导和组织竞争配置工作的部门由省发改委变更为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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