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新基金执行分红新规 基民掌握主动权
2009-05-09 15: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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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基金执行分红新规 基民掌握主动权

 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近期新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分红条款与老基金明显不同。今后,只要期末存在可供分配利润,即使当年亏损,基金持有人也可以获得分红。这不能不说是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追讨南方基金三年未分红的南方稳健成长2号有功。

  其实,早在3月初,证监会曾召集部分基金公司就基金分红新政策征求意见,并于4月1日向各大基金公司下发《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要求当年盈亏不再成为分红的参考指标;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基金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分红门事件究竟给投资者带来了什么呢?

  分红门是事关持有人整体利益的大问题,但从投资的角度看,分红却是个小问题。这是基民应该理性认识的。

  对于封闭式基金,定期分红是有正面意义的。原因在于封闭式基金不能以净值赎回,想拿回自己的投资只能在二级市场上以打折的价格卖出;而分红则是把一部分资产按照净值原价返还给投资者。同时封闭式基金分红前后,在二级市场上还会出现分红套利效应,这就是封闭式基金分红行情的由来。

  而对于开放式基金,分红的意义就要仔细辨析。实际上,开放式基金分红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这取决于分红前后的市场状况。

  首先分红只是把基金净值的一部分变现。分红之后基金单位净值相应降低,因此无非是基民自己的钱从左手转到右手而已,从留在基金投资转回自己的银行存款。但是在许多基民自己缺乏赎回主动性的情况下,如果选择现金分红方式,那么分红实际上是基金公司代替投资者进行了部分赎回操作(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那么对基民而言分红等于没分)。但在什么情况下这种强制性赎回是好的呢?

  这个道理也很浅显,如果分红之后股市出现下跌,基金净值出现下跌,那么现金分红的部分就避免了随后的损失,对基民是有利的。但如果在分红后基金净值仍然在上涨,那么现金分红就无法享受到后续的净值上涨收益,因此实际上对基民不利。

  以此来看,在熊市下,分红作为强制赎回是有利于基民的;而牛市下,分红尤其是大额分红则不利于基民。前者的例子就是“分红门”,2008年熊市中未分红给基民带来巨大损失;而后者的例子是,2007年牛市下许多基金大比例分红实际上是损害了投资者利益。

  其次,基金的大比例分红往往会对投资运作造成不利影响。原因之一是基金可能需要卖出股票来筹集分红的现金,在特定市场状况下对基金的投资不利;原因之二,基金大比例分红往往被基金公司当成一种营销行为吸引投资者眼球,有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迅速扩张,这是不利于老持有人和新持有人利益的。这在2007年也常常发生。不难理解,这也是基金公司利用了基民对分红的误解,误以为分红多的基金就是好基金。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不分红或少分红的基金实际上是优秀的投资品种。关键是投资者自己要能对基金分红作出理性分析和判断。决定基金投资价值的关键是基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和此外的分红、拆分等等都没有太大关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既然分红是基金公司代替投资者进行赎回操作;那么无论基金公司是否执行分红,对于基民来说都可以自己主动选择赎回。现金分红或主动赎回的差别很小,只有赎回费率0.5%的差别;如果持有期较长,许多基金是免赎回费的。许多基民对基金盲目长期持有,这种僵化的投资方法并不可取。应该意识到,作为标准化投资产品的基金,无论基金经理作出怎样的投资决策,都只能有限度地避险或增值。在大风大浪来临时,基金投资者适度的灵活主动是必要的。

  不管如何,分红门好歹给基民提了个醒,与其把分红的主动权交给基金公司,不如自己掌握投资主动权。如果牛市来了,抓住新规给你的选择机会——分红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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