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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大航空公司的套保浮盈估计让国资委尴尬不已
10月27日,国内三大航空集团南方航空(600029)、中国国航(601111)和ST东航(600115)同时公布三季报,其中南方航空7-9月净利润2.8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4.22%;1-9月净利润3.22亿元;国航7-9月净利润8.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90%,1-9月净利润38.1亿元;ST东航净利润2315.6万,比上年同期增长100.99%,1-9月净利润11.97亿元。
表面看来,三大航空公司三季报以及前三季度的利润都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但实际上却主要借助于燃油套保的浮盈和政府扶持。如东方航空就公布在7-9月燃油套期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约1.54亿元,高于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而南方航空公布1-9月获得的政府补贴就达15.66亿元,中国国航7-9月份的燃油套期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5.54亿元。
而在今年8月份,国务院国资委曾给6家大型外资银行和投行发出了相关法律函件,函件称国资委下属部分央企,将对此前与外资投行签订的大宗商品挂钩产品,保留不付款的权利。这意味着央企有可能单方面中止这些带来浮亏的相关衍生品合同。现在麻烦来了:原先输钱可以不认账,现在赢钱了,是不是也不认账?如果认账,非要拿赢的钱不可,对方却不认账呢?这次金融衍生品的意外浮盈彰显出中国经济法治环境的短缺,估计也让国资委非常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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