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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9—5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因《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报道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将 与中航汽车进行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4 条 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长安汽车(000625)、长安B(200625)于2009 年11 月6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上述传闻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拟对中国长安汽车集团重组。 中航集团以其持有的昌河汽车、哈飞汽车、东安动力、昌河铃木、东安三菱的股 权,划拨南方集团旗下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南方集团将旗下中国长安汽车集团 23%的股权划拨中航集团。两集团重组成立新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集团持股77%、中航集团持股23%。2009 年11 月10 日,南方集团、 中航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该事项还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证 监会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2、上述重组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和控股地位均没 有变化; 3、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对于划拨进入的中航集团汽车资产,目前没有注入我 公司的相关计划,并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该事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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