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B股分红免税竟是“摆乌龙”?
2011-07-01 21: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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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B股分红免税竟是“摆乌龙”?

 近期不少B股公司开始分红,一些投资者惊讶地发现:一向不征税的B股分红款也开始征税了。据悉,与A股股东一样,B股股东目前所需要交纳的个税享受五折优惠,即按10%的税率征收。记者采访发现,从2001年开始境内投资者享受的B股分红不征税优惠,竟然查不到政策依据。

  免税优惠政策不再

  记者在网上看到,不少网友对B股突然开始征税相当不解。网民lukythai表示:今年起开始对B股分红收税,却没有在任何公开媒体上刊发通知,这对纳税群体非常不尊重,也不公平。另一网友表示:最近B股大跌主要原因应该就是这个征税政策,这意味着股票价值要减少10%以上,因此很多投资者对B股市场失去信心。

  记者为此采访了一些B股上市公司。华东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发牢骚说:“股东不知道今年要交税,公司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一样也不知道,还是年初我们在国家税务网上查到后,打电话去才证实的。”

  记者查询发现,今年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1年第2号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在这个目录中,总共有699个文件全文失效废止,87个文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记者看到,能够给予B股股东优惠的国税发〔1993〕45号文《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名列其中。根据该通知,对持有海外股份的外籍个人,从发行该海外股份的中国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中国个人所得税 。该文件被废止后,H股和B股的外籍个人股东免税就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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