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国铁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2012-08-08 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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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铁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中国铁建(601186)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9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总公司及其子企业提供存款业务、 结算业务及公司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 务协议》有效期为 3 年,生效日期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94%的股权,总公司持有其 6%的股权,该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总
公司及其子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该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总公司及其子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标准;财务公司为总公司及其子企业提 供的结算服务,按一般商业银行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财务公司提供 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逊于中国主要金融 机构就同类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书面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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