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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 融 街: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5-02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3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988,929,9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3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5 月 21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5 月 22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5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1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704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3 08*****652 北京富景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 08*****094 北京金融街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 08*****498 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 6 08*****960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12 层 咨询联系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6573955 传真电话:010-66573956 七、备查文件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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