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7-05-09 09: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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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16.760, 0.00, 0.00%) 公告编号:2017-039

中国石油(7.480, 0.00, 0.00%)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文件于2017年5月4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跃珍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跃珍先生、刘强先生、周远鸿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师,在2016年度审计等工作过程中,能够恪守职责,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相关工作,执业情况良好,建议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师,开展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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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鉴于重组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综合考虑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行业特点,并结合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情况,建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2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3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40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文件于2017年5月4日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李庆毅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4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30日至2017年5月3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15:00至2017年5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厦B座4层会议大厅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一、《关于审议修订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修订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修订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修订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提案六、《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七、《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八、《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提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提案十、《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提案十一、《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提案十二、《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十三、《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别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提案一为特殊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即为通过。

提案十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17年5月25日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到以下“现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方式

1、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金亚光大厦B座21层

2、邮编:100032

3、电话:010-89025597

4、联系人:王云岗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会议进程,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提案十一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每个项目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3、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7年5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17-041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17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1.2017年5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由于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跃珍先生、刘强先生、周远鸿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总厂、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过户,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公司对2016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表中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为追溯调整后数据(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及置入资产关联交易金额),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关联交易金额。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由于公司2016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公告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只含重组前的数据。因此,上表中日常关联交易2016年度预计数和实际发生数均为重组前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数据;

注2: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是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原公司业务中柴油机等相关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独立董事对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16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是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原公司业务中柴油机等相关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注3: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请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之“(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宜林

注册资本:37,986,346万元

主营业务: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33L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石油集团总资产40,697.59亿元、净资产24,448.96亿元、营业收入18,719.03亿元、净利润267.94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石油集团及下属单位持有本公司715,740.90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79.26%,中石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石油集团下属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石油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石油集团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人寿”)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永烈

注册资本:370,000万元

主营业务: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三)仅限代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险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361551955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1号楼12层1501和13层1601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意人寿总资产583.00亿元、净资产55.47亿元、营业收入118.58亿元、净利润4.07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资本有限”)持有中意人寿50%股权,能够对其实现共同控制,按照权益法对中意人寿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中意人寿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意人寿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宁敏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主营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650364G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银国际总资产456.94亿元、净资产107.17亿元、营业收入28.31亿元、净利润10.6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资本有限持有中银国际15.92%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对中银国际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中银国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银国际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信增”)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谢多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信用增进服务;信用增进的评审、培训、策划、咨询、技术推广;信用产品的创设和交易;资产投资;资产受托管理;投资策划、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人员技术培训;会议服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2250763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4号金益大厦5-7层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债信增总资产159.36亿元、净资产77.18亿元、营业收入13.23亿元、净利润6.9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资本有限持有中债信增16.5%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对中债信增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中债信增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债信增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五)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映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中国银行(3.570, 0.00, 0.00%)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514XM

住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东信托总资产86.48亿元、净资产63.41亿元、营业收入13.48亿元、净利润8.33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油资产间接持有山东信托25%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对山东信托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五款规定,山东信托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信托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六)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产业基金”)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肖华

注册资本:7,200万元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0555855367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7号2号楼2024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联产业基金总资产1.46亿元、净资产1.39亿元、营业收入0.11亿元、净利润0.05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联产业基金20.83%股权,参股公司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联产业基金18.06%股权,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对国联产业基金进行会计核算,且公司监事肖华先生担任国联产业基金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六款及《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国联产业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联产业基金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子公司及其简称如下: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存贷款

关联存款主要是关联方在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的存款;关联贷款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关联方发放的贷款、中石油集团向昆仑金融租赁发放的委托贷款以及昆仑金融租赁向关联方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融资租赁余额。

2.关联利息收支

关联利息收入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关联方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及昆仑金融租赁为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收取的租金;利息支出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中意人寿支付的存款利息,以及昆仑金融租赁向中石油集团支付的委托贷款利息。

3.关联手续费及佣金

关联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为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及中意人寿提供代理服务、托管等业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昆仑金融租赁为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租赁服务收取的手续费、昆仑保险经纪为中意人寿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收取的佣金、昆仑信托为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信托服务收取的手续费等;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是中意财险支付给中意人寿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手续费用,以及中油资产和中意财险支付给中意人寿下属子公司中意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手续费。

4.关联经营租赁业务

关联经营租赁收入主要是昆仑金融租赁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经营租赁服务收取的租金、中油资本有限向国联产业基金提供房屋租赁等收取的租金;关联经营租赁支出主要是中油财务、中油资产、昆仑金融租赁及昆仑银行下属分支机构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支付的房屋建筑物租金等。

5.关联保险业务

关联保险业务主要是专属保险及中意财险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中意人寿提供保险业务产生的保险费收入和赔付支出。

6.关联采购与销售业务

关联采购与销售业务主要是中油资本各子公司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中意人寿、中银国际及国联产业基金购买商品及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服务。

7.关联方承诺

关联方承诺主要是中油财务及昆仑银行向中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提供的贷款承诺、开出保函及租入资产承诺。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各项关联交易参照下列原则进行定价: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市场行为,有助于各公司业务开展,并能带来较好收益。同时,关联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交易不足以形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先认真审阅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公司预计2017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油资本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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