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监管层新动向-1
2017-08-21 08: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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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短板厘清 央行说这样补

2017年08月21日 05:28来源:上海证券报编辑:东方财富网

摘要
【金融风险防范短板厘清 央行说这样补】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勇日前直陈金融领域风险防范的短板,以及如何补短板。他说,我国金融体系之所以积聚风险,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短板,尤其是在监管套利、金融体系关联复杂、乱办金融、刚性兑付等四方面表现明显。(上海证券报)
  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殷勇日前直陈金融领域风险防范的短板,以及如何补短板。他说,我国金融体系之所以积聚风险,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制度短板,尤其是在监管套利、金融体系关联复杂、乱办金融、刚性兑付等四方面表现明显。

  殷勇是在19日召开的“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2017北京年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我们一方面要抓紧做好化解金融风险的各方面工作,同时也要做好长期的制度设计和风险防范的安排。”


  殷勇表示,监管套利方面存在制度短板。所谓的监管套利,是利用在监管制度上的不一致、不完备,来恶意逃避合理监管的行为。他归纳,金融体系中有六种套利行为:期限套利、信用套利、流动性套利、币种套利、资本套利和信息套利。

  “这六个方面恶意的监管套利行为,规避了监管的制度和安排,利用了监管当中不完备的方面,结果会造成整个金融体系风险严重失控。”殷勇直言。

  他认为,今后在风险防范的过程中,防范监管套利有三个主要的内容:第一要加强监管的协调;第二要完善监管的制度;第三要加大检查处罚的力度。

  近年来,金融体系之间的关系愈来愈复杂,在殷勇看来,这也会产生制度短板。“现在机构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风险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样一种日益复杂的关联可以从四个维度去看。”殷勇指出,四个维度分别为股权结构、债务结构、资产结构和交易平台。

  例如,从资产结构的维度观察,投资行为由过去直接的信贷投资转向间接信贷投资,同时通过大量的担保、抵押、代持、证券化等方式,使得资产方变成“你帮我管、他帮你管”,造成底层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往上传递的过程当中,信息层层失真,一旦有问题就会发生系统性的问题。

  殷勇表示,“这种复杂的关联结构加大了风险防范和处置的难度,因为追踪分析风险变得更加困难,处置时也容易造成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加大。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容易产生关联交易、内部人控制等各种各样的道德风险。”

  他建议,今后应该从三个方面来处理关联复杂的情况:第一是明确规则和制度安排,明确什么样的投资人是合格的投资人;第二是完善信息披露,要把最终的受益人、控制人实行穿透式的披露;第三是降低耦合,关联复杂以后会使得整个风险管理的难度急剧上升。

  “在我们的制度短板方面比较明显的是乱办金融。”殷勇指出,金融行业历来都是有管制的,但是过去几年乱办金融的形势比较严峻,体现在无照经营、超越权限、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恶意欺诈等方面。他指出,下一阶段,在治理金融乱象方面,主要是要大力整顿金融秩序,把握好创新和合规之间的关系。

  谈及制度短板里的刚性兑付,殷勇指出,风险和收益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所谓风险实际上是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所以刚性兑付本身这个制度安排并不能消除这种不确定性的本质,它只能是问题的转移。而且刚性兑付还会助长投资者不理性的行为,最后造成问题更为严峻。

  “下一阶段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完善的过程当中,刚性兑付问题应该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的课题。我认为还是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主导的作用,要让价格波动去提示投资者和消费者投资有风险。”殷勇表示,要大力弘扬尊重契约和法律的精神,要践行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制度安排;控制恶意逃债以及过度投机的道德风险。“如果我们不能打破刚性兑付,那我们在金融监管上就应该更加严格。”

(原标题:金融风险防范短板厘清 央行说这样补)
2017-08-21 08: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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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空转现象初步遏制 更多监管政策将出台

2017年08月21日 00:45来源:经济参考报编辑:东方财富网

摘要
【引导资金“脱虚” 多政策箭在弦上】今年以来,伴随着实体经济的好转和监管政策的引导,资金“脱实向虚”已经得到初步遏制。银监会18日最新披露数据显示,一方面,上半年银行业同业资产、同业负债规模双双收缩,这是自2010年以来首次;另一方面,上半年贷款增速开始超过同级的资产增速。业内人士表示,“防风险”仍将是今年金融监管的主基调,根据近期各金融监管部门的表态,未来一段时间,更多引导资金“脱虚向实”的措施或相继出台。(经济参考报)
  今年以来,伴随着实体经济的好转和监管政策的引导,资金“脱实向虚”已经得到初步遏制。银监会18日最新披露数据显示,一方面,上半年银行业同业资产、同业负债规模双双收缩,这是自2010年以来首次;另一方面,上半年贷款增速开始超过同级的资产增速。业内人士表示,“防风险”仍将是今年金融监管的主基调,根据近期各金融监管部门的表态,未来一段时间,更多引导资金“脱虚向实”的措施或相继出台。

  加码 多政策剑指资金空转


  今年以来,在防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以及降低金融业内部杠杆方面,监管部门纷纷出台一系列文件和相应的政策,“防范金融风险”逐渐成为各金融监管部门的“主旋律”。

  银监会在今年4月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文件,尤其强化了对银行同业业务的监管。银监会也组织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相继开展了“三三四”专项整治工作。即“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8日,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网站公布处罚信息显示,银监系统今年共披露1649张罚单,包括银监会25张,银监局490张,银监分局1134张。其中,同业票据业务已经成为处罚“重灾区”。

  从日前监管部门公布的各项数据来看,资金空转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8月18日举行的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通气会上表示,银监会治理乱象以来,银行业同业资产、同业负债规模双双收缩,这是自2010年以来首次。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同业资产余额、同业负债余额比年初均减少1.8万亿元,同业业务增速由整治前的正增长转为负增长。

  据肖远企介绍,自开展乱象综合治理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累计减少了1.9万亿元,6月末理财产品余额28.4万亿元。理财产品余额同比增速降至个位数,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35个百分点。“特别是同业理财较年初减少了2万亿元”,肖远企说。

  中国人民银行上周发布的2017年7月金融统计数据也显示,截至7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62.9万亿元,同比增长9.2%,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2个和1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低。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阮健弘此前表示,随着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的落实以及加强金融监管效应的显现,近期商业银行一些与表外产品相关的资金运用科目扩张放缓,由此派生的存款及M2增速也相应下降,这是金融体系降低内部杠杆的客观结果。

  变化 信贷结构趋向合理

  多项数据显示,在金融体系资金空转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的同时,部分表外资金转回表内流入实体经济的资金规模则在增大。

  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从贷款的结构变化来看,贷款增速开始超过同级的资产增速。今年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23.5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增速快于同期资产增速1.7个百分点,这也是2015年以来的首次。上半年新增各项贷款8.8万亿元,占同期新增资产比例80.9%,较去年同期大幅度提高36.2个百分点。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在稳健中性货币政策下,低利率环境下的市场套利空间消失;另一方面,监管的强化导致套利的成本也在上升。因此,今年以来,很多银行把重心重新投入到传统的对公业务和个人业务,与实体经济结合更紧密。”

  银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制造业贷款增速由负转正,连续6个月保持正增长,银行资金更多流向以制造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显著增强。6月末,银行业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33.3%,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同比增长8.7%,涉农贷款同比增长9.9%,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4.7%,扶贫小额信贷余额较年初增加380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同比增长41.2%。

  在资金涌入实体的同时,房地产领域的“吸金”能力在逐渐下降。从去年年底以来,房地产调控力度不断加大,房地产整体的资金投入也呈减缓的趋势,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增速下滑,抵借比率和期限也均有所下降。

  银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新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新增各项贷款比重的25.1%,比去年全年降低了10.9个百分点,比去年下半年的高峰期降低了19.9个百分点。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金融机构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明显收缩,数据显示,6月末,产能过剩行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0.3%;余额在全部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为5.4%,比上年末和上年同期分别低0.5和0.8个百分点。

  展望 更多监管政策将出台

  可预期的是,未来一段时期内,监管部门将会出台更多的政策来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在“脱虚”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最新发布的《2017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为了更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对同业融资的依赖程度,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流动性管理,拟于2018年一季度评估时起,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评级机构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表示,将同业存单纳入MPA考核只是对近年来野蛮生长的同业存单业务监管的第一步,监管机构将根据政策的实际效果继续完善监管体系,未来或将有进一步监管政策跟进。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也都在今年银监会的立法计划之中,而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将进一步防范资金空转的风险。

  在“向实”方面,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徐洁勤18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通气会上介绍了多项银监会未来在推进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新举措。这包括:深入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和差异化信贷政策,有效支持去产能,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升经营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引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包括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

  业内人士预期,在监管的引导和经济大环境的改善下,资金对实体的支持力度仍会进一步提高。“目前为止,整个经济增长速度是超预期的,这一方面意味着企业的融资需求有所上升,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企业的信用风险大大降低。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银行向企业融资的顾虑也会变少,银行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也会增加。”曾刚表示。

  不过曾刚也表示,监管强化是一个必然的方向。但有些监管政策存在叠加的情况,这可能导致监管成本的叠加,转化成为实体经济融资的成本。“希望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设立之后,能够根据实体经济的需要,更好地统筹监管政策,以监管到位为原则,对重叠的部分进行梳理。这与监管强化并行不相悖,是监管强化过程中的监管优化。”他说。

(原标题:引导资金“脱虚” 多政策箭在弦上)
2017-08-23 11: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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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坚决查处兴风作浪金融大鳄和搞权钱交易“内鬼”
2017-08-22 18:56: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金融检察工作,为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做好金融工作、维护金融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金融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紧紧围绕集聚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整治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那些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形成有效震慑。特别是要加大证券期货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特别是对打着创新旗号大搞“庞氏骗局”等金融欺诈活动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办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领域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坚决查办金融领域通过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渎职犯罪,集中查办金融领域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领域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加强对金融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在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做到惩治犯罪与保护创新并举,既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又要依法保障金融改革创新。准确把握金融改革创新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的界限,准确区分改革创新与违法犯罪、金融犯罪与正常民间借贷等政策界限,防止把一般违法违规、经济纠纷视为犯罪,防止以罚代刑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加强法律适用和司法政策研究,进一步明确惩治金融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推动健全金融法治。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到司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相统一。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金融检察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和保障金融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着力完善打击金融犯罪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查办跨区域金融犯罪协作机制,统筹协调案件办理工作。着力加强金融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检察专业化机构,努力培养一批精通金融检察业务的专门人才,全面提高金融检察工作水平。(完)
2017-08-25 21: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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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过去一线监管职能发挥不够 大力推进全面监管
2017-08-25 21:00:05
来源:证监会发布


8月25日消息,刘士余主席在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国际研讨会上致辞强调:证监会正在按照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牢牢坚持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发展方向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监管使命,大力推进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证券交易所作为市场的组织者、运营者和自律监管者,处在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第一线,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刘士余讲话全文:

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来自美洲、欧洲、亚洲9家交易所的朋友们齐聚上海,共同研讨证券交易所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功能问题,很有意义。这次研讨会也是中国证监会提议召开的。我代表中国证监会,向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东道主所做的周到安排表示衷心感谢!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改革进程中,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发展资本市场。经过各方面的努力,中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股权融资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整个融资体系中仍然是一个短板。中国证监会正在按照中央政府的统一部署,牢牢坚持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发展方向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监管使命,大力推进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证券交易所作为市场的组织者、运营者和自律监管者,处在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第一线,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这里,我就交易所一线监管谈点认识,同大家交流。

第一,从国际上看,交易所天然具有监管的职能,并普遍为法律所确认。纵观交易所400多年的发展史,可以得出三个基本结论:一是交易所的监管职能与生俱来。“乔纳森咖啡馆”作为伦敦交易所的雏形,“梧桐树协议”作为纽约交易所的发端,都有自律的尝试。交易所本身是为了有序组织交易而设立的,交易所的章程都有自律条款。德国1897年实施的《交易所法》、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及其他国家的法律或者判例明确了交易所的监管职能。二是交易所不管组织形态如何变迁,始终扮演着监管的角色。上世纪90年代末、本世纪初,交易所一度出现公司化浪潮,为解决营利和监管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对监管职能及履职方式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离。即便如此,交易所始终承担着一定的监管职能。近年来,不少国家反思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通过不同方式强化了交易所的监管职能。三是交易所一线监管不仅成为国际共识,而且形成丰富的实践。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认为,交易所在监管方面可以做很多事,包括对会员的监管、对产品的监管、对交易的监管等。与会的各个交易所都有一线监管的特色做法,我和我的同事很想听听大家的真知灼见。

第二,从中国的实践看,交易所一线监管必须坚定不移地搞,还有改进的空间。中国的资本市场很年轻,设立沪深交易所不到30年,发育还不成熟。同时,我们的市场很特殊,投资者超过1亿人,个人投资者交易额占比超过80%。在这样的市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最艰巨的任务。交易所设立之初,就在章程中明确了自律等监管职能。1993年国务院证券委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交易所监管职能。1998年,交易所监管职能写入《证券法》,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规定得更加完善,明确了交易所规则制定权、实时监控权、异常交易账户限制交易权、纪律处分权等,为一线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坦率讲,过去我们的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发挥得很不够。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充分暴露了这一点。我们认识到,交易所绝不是单纯的交易平台,必须是强大的监管者。交易所要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广大投资者负责。尤其是所有的交易活动发生在交易所,所有的交易记录在交易所留痕,交易所抓监管责无旁贷。

2016年以来,沪深交易所探索建立了“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也就是交易所督促会员管好客户,要求会员事前了解客户、事中监控交易、事后报告异常。从一年多的情况看,交易所的工作重心实现了向一线监管的转移,事中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生态发生积极变化。中国的资本市场账户是可以看穿的。我们将发挥这一优势,加快中央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跨境、跨交易所、跨账户异常交易的监测,使所有的违规交易都无处可藏。

在一线监管方面,交易所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刨根问底”式的监管,对会员开展合规培训、专项现场检查,并且及时将违法违规线索上报证监会,形成了协同监管的合力。

总的看,这两年中国资本市场走得比较稳,得益于沪深交易所自觉担负起一线监管的责任,今后应充分发挥这方面的作用。


第三,境内外交易所应当携手合作,共同做好一线监管的文章。一线监管不是新事物,但总是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在新产品新交易方式层出不穷的当下,交易所如何更好体现公共属性,为不同层次的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机会?如何完善交易规则,科学确定异常交易行为的标准,既管好秩序,又不影响正常交易?交易所如何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监管科技(RegTech)?如何加强一线监管跨境合作,共同打击跨市场操纵行为?这些问题都需要共同探讨,深入交流。这次研讨会是好的开端,我提议把它机制化,每年办一次,吸引更多的交易所参与进来,办成交易所交流互鉴的平台。

中国的交易所本身是改革开放的产物。近年来,交易所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开通了沪港通、深港通,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易所开展了实质性合作。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以更大的力度支持境内外交易所拓展机构互设、人员培训、互联互通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为全球资本市场稳定繁荣注入新动力。

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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